长沙11岁男孩捡烟卡后,点燃烟盒烧了一栋废弃仓库!

近日

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

黄合村一空置废弃房屋

突然火光冲天

虽然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到场

成功将火势扑灭

但谜团却愈发引人关注

无电无水、废弃五年,火源从何而来?

调查人员迅速行动

将目光投向了周边的监控录像

监控下的“真凶”浮现

随着调查的深入

一段监控视频揭开了谜团的一角


监控画面清晰地记录了这一切:一个身穿黄色短袖,下身着黑色短裤的男孩由南往北经过该废弃房屋北门时突然停下来,然后弯腰钻进门下方的缝隙进入房内,点燃了屋里的可燃物,随后转身一走了之。

男孩离开1分钟后,卷闸门东侧附近有火星掉落地面,明火逐渐扩大并冒浓烟。不久后,附近工厂的员工闻到异味发现火情迅速报警,同时组织火灾扑救。

点燃烟盒,烧了一栋废弃仓库

经公安与消防部门的联合调查,真相逐渐浮出水面。原来,这名小男孩年仅11岁,因假期无人照看,跟随在附近环保公司上班的母亲王女士玩耍。一时好奇之下,他溜进了废弃的仓库,并用火柴点燃了捡到的烟卡,不料却引发了这场火灾。


民警给其出示监控视频后,男孩对自己的玩火事实供认不讳,王女士得知事实真相后,表示愿意接受相应的民事赔偿。


当下正值高温天气

受季风天气影响、风力较大

本次起火点周围还有几个工厂

所幸火势及时得到了有效控制

否则后果不堪设想


孩子好奇心重、活泼好动

对危险没有明确的认识

不过,家长们可要注意了

作为监护人

大家务必教育孩子不要玩火

孩子擅自玩火除了会危害自身

若给他人造成损害

监护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

鉴于儿童在法律上的身份界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(未满8周岁)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(8周岁至未满18周岁),因此主要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。

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,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。

孩子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,父母作为监护人将承担巨额侵权赔偿责任!

熊孩子玩火,家长买单

财产损失是小,人身安全是大

千万不要让孩子们玩火酿灾

一起来学习下儿童消防安全知识

儿童消防安全提示

1

不玩火

不要玩打火机、用蜡烛照明或点燃纸屑;不要玩弄电气设备;不要随意乱动燃气设施。

2

不独自燃放烟花爆竹

燃放烟花、鞭炮应在家长陪同下(在室外安全地点)进行,且要远离可燃物。

3

认识消防标志

认识必要的消防标志,如安全出口、疏散指示标志,遇到危险时顺着正确的指示方向逃生。

4

学习简单的自救知识

遇到火灾,千万不能盲目慌乱奔跑,更不能乘坐电梯。掌握低姿前行、湿毛巾捂口鼻等应急逃生技能。

5

参与一次逃生体验

建议家长带孩子参加社区、学校、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体验活动,让孩子在模拟火场逃生的过程中感受火灾的危害,正确掌握逃生技能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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